1专业
1.1专业建设
观测点1:对接四川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和“15+N”重点产业链、六大优势产业、“五区共兴”等发展设置专业,主要专业(群)体现行业、四川产业特点和学校办学定位。
【指标解读】
《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延伸教育链、服务产业链、支撑供应链、打造人才链、提升价值链,推动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产业结构相匹配的现代职业教育结构和区域布局。
四川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提出,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紧扣我省产业发展布局,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
“15+N”重点产业建圈强链:2024年7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重点产业链协同推进机制的通知》,按照全省产业总体布局,针对人工智能、低空经济、航空航天、新能源、银发经济、绿色建材、医药健康、现代物流、农产品精深加工、文化旅游、平台经济、新型显示、高端能源装备、软件和信息服务、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等15个产业,细化形成以“链长+副链长+牵头部门+主要承载地+协同发展地”为架构的重点产业链协同推进机制。“N”是指鼓励支持各市(州)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链。
六大优势产业: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提出实施优势产业提质倍增行动,培育形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能源化工、先进材料和医药健康等六大万亿级产业。
“五区共兴”: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提出“四化同步 城乡融合 五区共兴”,促进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攀西经济区和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协同共兴。
【评估要点】
(1)学校办学定位明确。依据学校章程,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设置专业。
(2)专业设置与学校类型匹配。主要专业(群)体现行业特色、区域产业特点及学校办学定位。
观测点2:有明确的专业设置标准和程序,行业、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按照国家《专业目录》《专业简介》每3~5年调整或适时更新专业。
【指标解读】
《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提出,职业院校要结合自身优势,科学准确定位,紧贴市场、紧贴产业、紧贴职业设置专业,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点设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鼓励类产业相关专业,减少或取消设置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相关专业。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5〕10号)明确,高校设置高职专业应以专业目录为基本依据,遵循以下基本程序:
(一)开展行业、企业、就业市场调研,做好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
(二)进行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完整的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教学文件;
(四)经相关行业、企业、教学、课程专家论证;
(五)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审批。
高校应加强对所开设高职专业的评估、监督和信息公开,出现下列情形的应调减该专业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并对该专业点进行整改:
(一)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
(二)人才培养明显不适应社会需求,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60%、对口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50%;
(三)须参加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应届毕业生考试通过率连续3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连续3年不招生的专业点,高校应及时撤销。
【评估要点】
(1)专业设置科学规范。流程规范(包括调研、论证、审批、备案等环节),标准明确(如人才培养规格、课程体系要求)。
(2)多元主体参与。有行业、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专业设置论证工作,以保障新开设专业能够准确反映区域产业需求。
(3)专业动态调整。建有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国家《专业目录》《专业简介》等要求,结合区域产业和行业发展需求,适时更新专业。
观测点3: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专业,注重专业特色和优势专业培育,主要专业(群)资源配置、学生规模与学校办学定位的匹配度高、社会认可度高。
【指标解读】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5〕10号)明确,高校的高职专业设置要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适应各地、各行业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
【评估要点】
(1)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学校落实产教融合相关要求,专业(群)与企业建立稳定长效合作。
(2)注重特色优势专业培育。主要专业(群)设置、招生规模与学校办学定位的契合度高,设施设备、师资队伍、运行经费等资源配置支撑教学和发展需求,社会认可度高。
观测点4:主动适应数字化、智能化、高质量的新要求,专业结构与产业布局协调,重点发展产业急需专业,结合产业技术突破、工艺改进、业态升级等情况改造升级现有专业,及时开设新专业(方向),培育孵化新兴专业,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供需适配,主要专业(群)非本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预警”或“限制发展”的专业。
【指标解读】
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国发〔2021〕29号)提出,加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数字技术技能类人才培养,深化数字经济领域新工科、新文科建设。
《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提出,要注重传统产业相关专业改革和建设,服务传统产业向高端化、低碳化、智能化发展。要围绕“互联网+”行动、《中国制造2025》等要求,适应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实际,既要积极发展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又要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各地、各职业院校要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积极推进现代农业技术、装备制造、清洁能源、轨道交通、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旅游、健康养老服务、文化创意产业等相关专业建设。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教办〔2025〕3号)提出,面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数字转型需要,动态调整职业教育专业,赋能产教深度融合,服务“一体两翼”建设和高技能人才培养。
【评估要点】
(1)现有专业升级改造。结合产业技术突破、工艺改进、业态升级对现有专业进行改造,适应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要求。
(2)适配产业优化专业结构。新专业或专业方向开设、孵化具有前瞻性。
(3)主要专业(群)中,近3年新增专业未列入教育厅发布的“预警”或“限制发展”的专业。如有,则本观测点评估结论为C(“未达成”)。
观测点5:具备高技能人才培养所需的教学场所、师资队伍和设施设备等条件和保障,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有效。
【指标解读】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教职成〔2022〕5号)明确提出,要通过科学规划与合理调整,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和政策供给,显著提升办学条件,增强职业教育办学质量与吸引力。其中,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涵盖生师比、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和生均图书等。这些指标为衡量学校是否具备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基础条件提供了明确标准。
教育部公布《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职业院校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职业学校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对各专业的教学场所、师资队伍和设施设备等条件进行明确。
【评估要点】
(1)核查办学条件。进校实地核查办学条件,办学条件监测指标未达到基本合格,则本观测点评估结论为C(“未达成”)。
(2)管理规范、运行有序。教学场所、师资队伍和设施设备等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有序。
1.2人才培养
观测点6: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实施三全育人,坚持五育并举,注重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培养。
【指标解读】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发展素质教育,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推动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学生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提出将劳动教育纳入教育督导体系。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提出,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严格落实学校体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不断拓宽课程领域,逐步增加课时,丰富课程内容。高等教育阶段学校要将体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修满体育学分方可毕业。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提出,将学校美育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全面深化学校美育综合改革,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加强各学科有机融合,整合美育资源,补齐发展短板,强化实践体验,完善评价机制,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形成充满活力、多方协作、开放高效的学校美育新格局。职业教育将艺术课程与专业课程有机结合,强化实践,开设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拓展性艺术课程。高等教育阶段开设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艺术课程。高等教育阶段将公共艺术课程与艺术实践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方能毕业。
《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提出,高等职业学校应当将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军事课、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列为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并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党史国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信息技术、语文、数学、外语、健康教育、美育课程、职业素养等列为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
【评估要点】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出台校级层面思想政治工作制度文件,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能充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体现全面发展的要求。若未出台校级层面思想政治工作制度文件或出现意识形态严重事件,则本观测点评估结论为C(“未达成”)。
(2)落实“三全育人”“五育并举”。学校“三全育人”“五育并举”工作体系健全,各项机制得到有效落实。
(3)注重职业素养培育。学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将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在教学活动中贯彻落实,进入学生评价。
观测点7:落实国家职业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要求,培养目标明确、培养方案合理,实施规范,修订及时。
【指标解读】
《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提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全面发展。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授基础知识与培养专业能力并重,强化学生职业素养养成和专业技术积累,将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坚持标准引领,确保科学规范。以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坚持遵循规律,体现培养特色。遵循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处理好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学历证书与各类职业培训证书之间的关系,整体设计教学活动。
——坚持完善机制,推动持续改进。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建立健全行业企业、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多方参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机制,强化教师参与教学和课程改革的效果评价与激励,做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与反馈。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当体现专业教学标准规定的各要素和人才培养的主要环节要求,包括专业名称及代码、入学要求、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学时安排、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实施保障、毕业要求等内容,并附教学进程安排表等。学校可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办学特色和专业实际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但须满足明确培养目标、规范课程设置、合理安排学时、强化实践环节、严格毕业要求、促进书证融通、加强分类指导等基本要求。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要求包括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强化课程思政,组织开发专业课程标准和教案,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有机融合,改进学习过程管理与评价。
【评估要点】
(1)按照教育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
(2)人才培养目标明确,培养方案符合国家专业教学标准。
(3)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及时。
观测点8:坚持校企协同育人,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创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与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实践教学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50%,学生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
【指标解读】
教育部等六部门《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提出,职业学校和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根据企业工作岗位需求,开展学徒制合作,联合招收学员,按照工学结合模式,实行校企双主体育人。
《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明确,加强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学生岗位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
《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川府发〔2020〕14号)提出,促进校企“双元”育人,健全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全面推广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元”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校企业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加大“订单式”、定制式、企业新型学徒制等人才培养力度,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紧密契合。
【评估要点】
(1)建有校企协同育人机制。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开发、师资共建到实践教学、就业指导等人才培养全过程,均有行业企业深度参与。
(2)符合专业特点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委托培养、订单培养、中国特色学徒制等多样化人才培养路径,定制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提升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与适应性。
(3)执行国家实践教学学时规定。实践教学学时占总学时比例不低于50%,学生岗位实习时长一般为6个月。
1.3招生就业状况
观测点9: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健全,将毕业生就业状态作为办学资源配置、教学质量评估、招生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加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积极争取市场、社会促就业资源,尤其是主动对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促就业专项,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主要专业对口就业率高。毕业生对工作的满意度、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较高,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对学校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满意度较高。“红黄牌”提示学生专业点招生计划调减及相关工作落实到位,未违反教育部“四不准”“三不得”规定。按照招生考试及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规则及结果公开透明。
【指标解读】
《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2025-2035年)》明确提出,深化“就业—招生—培养”联动机制改革,构建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
《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职业教育要坚持就业导向,构建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形成人才培养闭环。
《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明确提出,以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加强思想道德、人文素养教育和技术技能培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川府发〔2020〕14号)进一步要求,高职院校需将就业质量作为办学水平的核心评价指标,强化就业对人才培养的反馈作用。
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就业—招生—培养”联动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实行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对毕业去向落实率连续两年低于50%的专业点实行黄牌提示,督促有关高校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调减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直至停招;对毕业去向落实率连续三年低于50%的专业点实行红牌提示,综合用人单位调查和学生评价等情况,适时向社会通报。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就业质量报告、教学质量报告、专业评估报告等信息合理确定专业招生规模
教育部及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的年度文件,要求各地各高校严格执行“四不准”“三不得”规定,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
“四不准”:
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
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三不得”:
不得不切实际向高校和学院提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
不得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
不得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的绩效考核、评优等挂钩。
【评估要点】
(1)建立健全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形成常态化工作流程与制度保障,毕业生就业情况应用于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专业结构优化升级。
(2)加强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开设职业生涯教育、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等必修课程或第二课堂活动,加强就业能力培养,就业帮扶工作到位。
(3)考查人才培养质量。主要从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主要专业对口就业率、毕业生对工作满意度、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双方对学校指导服务满意度等角度考查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4)执行“红黄牌”专业预警机制。对就业不佳专业及时调减招生计划。
(5)招生宣传真实准确、数据统计严谨规范、录取流程公开透明,就业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四不准”“三不得”规定。经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核实认定的违规招生行为,或就业工作违反教育部“四不准”“三不得”规定,则本观测点评估结论为C(“未达成”)。
2课程
2.1思政课程
观测点10: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思政课程建设;落实培养让党放心、爱国奉献、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的要求,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开齐开足思政课程。
【指标解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加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思政课课程群建设,专科阶段开设“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等必修课。各高校要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宪法法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设定课程模块,开设系列选择性必修课程。
【评估要点】
(1)开齐开足思政课程。落实思政课程相关要求,确保思政课程开齐开足、课时充足,课程内容紧密围绕“培养让党放心、爱国奉献、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目标设计。未按国家规定开齐开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和思政课程的,则本观测点评估结论为C(“未达成”)。
(2)加强思政课程建设。加强思政课程政策支持,推进思政课程教师队伍建设、课程教学改革、课程资源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思政课程的针对性、吸引力和教学实施。
2.2课程建设
观测点11:课程设置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符合国家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符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达成。
【指标解读】
《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强调,课程设置要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
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http://www.moe.gov.cn/s78/A07/zcs_ztzl/2017_zt06/17zt06_bznr/bznr_zyjyzyjxbz/),专业教学标准是开展专业教学的基本依据,学校应结合区域/行业实际和自身办学定位,依据标准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鼓励高于本标准办出特色。
【评估要点】
(1)课程建设和管理机制健全。
(2)课程体系符合国家专业教学标准,支撑人才培养目标达成。课程设置充分体现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导向,并在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评价中得到落实。
观测点12:结构合理,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1/4;专业课程对接职业岗位(群)要求,突出实践性和递进性;选修课程体现专业和区域特色,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10%。
【指标解读】
《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要求,三年制高职总学时数不低于2500,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当不少于总学时的1/4;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当不少于10%。
【评估要点】
(1)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占总学时比例不低于1/4。若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占总学时比例低于1/4,则本观测点评估结论为C(“未达成”)。
(2)专业课程对接职业岗位(群)要求,突出实践性和递进性。
(3)选修课程学时占总学时比例不低于10%。
(4)三年制高职总学时数不低于2500。
观测点13:优先与学校牵头或参与的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内的企业、科研院所共建课程,课程内容反映真实工作任务和工作过程,对接职业岗位(群)能力要求,绘制能力图谱;根据产业发展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反映相关领域新标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
【指标解读】
《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推动各类主体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规划、人才培养规格确定、课程开发等,汇聚产教资源,制定教学评价标准,开发专业核心课程与实践能力项目,及时把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引入教育教学实践。
《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明确提出,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体要求,制(修)订专业课程标准,明确课程目标,优化课程内容,规范教学过程,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
【评估要点】
(1)校企合作共建课程。优先与行业头部企业、科研院所共建课程,推动各类主体深度参与人才培养规格确定、课程开发等。
(2)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对接企业岗位标准、工序流程、典型项目,绘制能力图谱,更新课程内容、开发新课程,及时把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引入教育教学实践。
观测点14:全面实施课程思政,深入挖掘具有职业特征、行业特色和区域文化的思政元素,推进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
【指标解读】
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指出,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发挥好每门课程的育人作用,使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深入梳理专业课教学内容,结合不同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评估要点】
(1)系统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发挥好每门课程的育人作用,使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
(2)思政元素融入课程教学。结合不同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
2.3教学与评价
观测点15:坚持因材施教,利用数字技术改进教学方法,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专业课程广泛采用“学中做、做中学”。
【指标解读】
《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提出,要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教技〔2018〕6号)提出,大力推进智能教育,开展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智能化教学支持环境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在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全流程应用,利用智能技术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改革,探索泛在、灵活、智能的教育教学新环境建设与应用模式。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教办〔2025〕3号)提出,建强用好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知识图谱,构建能力图谱,深化教育大模型应用,推动课程体系、教材体系、教学体系智能化升级,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教育教学全要素全过程,推动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融合。统筹推进大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一体化,建设“通用+特色”高校人工智能通识课程,建设一批高校智慧课程。通过智能学伴、数字导师等探索人机协同教学新模式,实现人工智能驱动的大规模因材施教,提高教育教学效率和质量。
【评估要点】
(1)开展学情调查,关注不同生源类型的个性差异和学习需求,改进教学方法。
(2)用好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等数字化资源,利用数字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3)专业课程广泛采用“学中做、做中学”,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式化教学等。
观测点16:建立教学质量标准,多元主体参与教学评价,常态化实施教学质量监控,评价结果运用于教学改进。
【指标解读】
《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成〔2020〕7号)明确提出,完善以学习者为中心的专业和课程教学评价体系,强化实习实训考核评价。
【评估要点】
(1)学校建有常态化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建立教学质量标准,并有效实施。
(2)引入行业专家、同行、学生等参与教学评价,评价结果反馈至相关主体,优化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调整教学管理策略。
3教材
3.1教材管理与选用
观测点17:落实国家教材管理有关规定,党委(党组织)对教材负总责,建有教材工作委员会、教材管理制度并运行有效。
【指标解读】
《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明确,学校党委(党组织)对本校教材工作负总责。教材选用单位须组建教材选用委员会,具体负责教材的选用工作。教材选用委员会成员应包括专业教师、行业企业专家、教科研人员、教学管理人员等,成员应在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教材选用过程须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程序选用,并对选用结果进行公示。教材选用实行备案制度,教材选用单位在确定教材选用结果后,应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学年将本地区职业院校教材选用情况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川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职业院校党委(党组织)对本校教材工作负总责,落实国家和省教材管理有关规定,成立以学校党委(党组织)书记为负责人的教材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专门工作部门,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选好用好教材。
【评估要点】
(1)落实党管教材。贯彻到教材工作各环节,强化党委(党组织)对教材管理的主体责任。
(2)建有教材工作委员会。职责明确,运行有效,教材管理机制健全,对教材的编写、修订、审核、出版、选用等环节均有明确的要求。
(3)教材编写、教材选用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导致出现严重意识形态问题的,则本观测点评估结论为C(“未达成”)。
观测点18:使用国家统编的思政课程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职业教育优秀教材、规划教材,专业课程主要选用校企合作编写正式出版的教材。
【指标解读】
《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明确,高等职业学校必须使用国家统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专业核心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原则上从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应教材停止使用,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由上级或同级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并由主管部门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列入负面清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教材内容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存在问题。
(二)教材内容出现严重的科学性错误。
(三)教材所含链接内容存在问题,产生严重后果。
(四)盗版盗印教材。
(五)违规编写出版国家统编教材及其他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材。
(六)用不正当手段严重影响教材审核、选用工作。
(七)未按规定程序选用,选用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材。
(八)在教材中擅自使用国家规划教材标识,或使用可能误导职业院校教材选用的相似标识及表述,如标注主体或范围不明确的“规划教材”“示范教材”等字样,或擅自标注“全国”“国家”等字样。
(九)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评估要点】
(1)使用国家统编的思政课程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2)专业基础课、核心课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职业教育优秀教材、规划教材。
(3)专业课程主要选用校企合作编写正式出版的教材。
3.2教材开发
观测点19:校企联合创作编写教学材料,创新开发以真实生产项目、典型工作任务、工程实践案例等为载体的活页式教材;引入企业操作手册、培训手册、培训包,开发包含工作技术书、质量检测手册、工具书等内容的工作手册(说明书)式教材;基于专业数字资源,开发融媒体式新型教材,推进数字教材建设,教材内容符合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规范)要求,体现课程思政和产业变化。
【指标解读】
教育部《“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教职成厅〔2021〕3号)提出,加快建设新形态教材,适应结构化、模块化专业课程教学和教材出版要求,重点推动相关专业核心课程以真实生产项目、典型工作任务、案例等为载体组织教学单元。结合专业教学改革实际,分批次组织院校和行业企业、教科研机构、出版单位等联合开发不少于1000种深入浅出、图文并茂、形式多样的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新形态教材。开展“岗课赛证”融通教材建设,结合订单培养、学徒制、1+X证书制度等,将岗位技能要求、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有关内容有机融入教材。推动教材配套资源和数字教材建设,探索纸质教材的数字化改造,形成更多可听、可视、可练、可互动的数字化教材。
【评估要点】
(1)建有多方参与的教材开发机制。
(2)开发活页式教材、工作手册(说明书)式教材、融媒体式教材等新形态教材,推进数字教材建设,探索虚拟现实、数字孪生等技术在数字教材中的应用。
(3)对接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规范),教材中及时引入典型生产案例和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体现行业最新发展。充分挖掘思政育人元素,与专业内容有机融合,助推课程思政落实。
4师资
4.1师德师风
观测点20:践行教育家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健全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涵养高尚师德师风,健全师德教育、典型引领、教师准入、日常监管、考核评价、监督指导、举报核处、责任追究、权益保障、责任落实等10项机制,对师德违规“零容忍”。
【指标解读】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学校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高校院(系)主要负责人责任,引导教师自律自强,加强师德师风培养,坚持师德违规“零容忍”。
【评估要点】
(1)营造弘扬教育家精神氛围。
(2)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机制健全,能够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健全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指导意见落实到教师队伍建设中,有效引导和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
(3)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对发现师德师风问题及时处理。
4.2思政课教师与辅导员队伍
观测点21:专职思政课教师与全日制在校生比例不低于1:350,专职辅导员岗位与全日制在校生比例不低于1:200,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与全日制在校生比例不低于1:4000,且至少配备2名;思政课教师与辅导员深入参与“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与运行。
【指标解读】
教育部《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第七条: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全日制在校生总数,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核定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六条:高等学校应当按总体上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足额配备到位。
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教体艺〔2023〕1号)第十四条:高校按师生比例不低于1:4000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且每校至少配备2名。
【评估要点】
(1)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达到国家要求。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未达国家要求的,则本观测点评估结论为C(“未达成”)。
(2)落实教育部《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提质增效指南》的相关要求,建立和实施思政教师与辅导员深入参与“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与运行机制。
(3)公办高校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入编率不低于上年度末全省平均数。
4.3数量结构
观测点22:符合《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要求;师生比不低于1:18,“双师型”教师数量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兼职教师占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不超过30%,有校企混编“双师”结构教师团队。
【指标解读】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中(教职成〔2022〕5号)《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对各类别高等职业学校的师生比、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进行了明确。
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提出,“双师型”教师(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一半。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发布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试行)。
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四川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教〔2023〕128号),对四川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基本条件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教师〔2023〕9号)第四条:兼职教师占职业学校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不超过30%。
【评估要点】
(1)学校教师队伍数量和结构合理,师生比不低于1:18,“双师型”教师数量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50%。师生比低于1:18或“双师型”教师数量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50%的,则本观测点评估结论为C(“未达成”)。
(2)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健全,主要专业(群)建有校企混编“双师型”结构教学团队。
4.4职业能力
观测点23:专业带头人定期到企业工作、挂职锻炼或开展项目合作;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累计1个月在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或者每五年企业实践累计不少于6个月;主要专业(群)新进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具有一定年限的相应工作经历或者实践经验,达到相应的技术技能水平。
【指标解读】
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提出,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职业院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
【评估要点】
(1)专业带头人定期到企业工作、挂职锻炼或开展项目合作,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累计1个月在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或者每五年企业实践累计不少于6个月,并纳入教师培训和考核要求,有效把控实践锻炼效果。
(2)学校建立以双师素质为导向的新教师准入制度,对新进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经历或者实践经验、技术技能水平提出明确要求,并有效执行。
观测点24:细化教师专业核心能力点,针对性提升教师能力;专任教师数字素养适应教师专业发展数字化要求。
【指标解读】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提出,根据职业院校教师专业发展不同阶段需求,教师、管理者和培训者不同群体需要,精准分析培训需求,科学制订培训方案,加强过程管理与诊断改进。
对接新专业目录、新专业内涵,适应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需求、特别是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需求,把职业标准、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准、行业企业先进技术等纳入教师培训必修模块,提升教师落实育训并举的能力。
面向职业院校骨干教师,采取集中研修、项目实操等形式,分阶段开展研修。研修内容主要包括职业教育信息化制度标准、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制作应用、在线教学组织实施和平台使用、混合式教学组织实施、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AI(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教学管理信息化应用。
《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教技〔2018〕6号)提出,大力提升教师信息素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启动“人工智能+教师队伍建设行动”,推动人工智能支持教师治理、教师教育、教育教学、精准扶贫的新路径,推动教师更新观念、重塑角色、提升素养、增强能力。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教办〔2025〕3号)提出,深化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将数字素养融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数字化赋能教师发展行动的通知》(教师厅函〔2025〕13号)提出,实施教师数字素养提升行动。建立以教师数字素养标准为引领、以培训研修为手段、以应用驱动和实践提升为特色的教师数字素养发展路径。
1.完善教师数字素养标准体系。结合教师发展的时代要求,制定教师智能素养标准、中小学书记校长数字能力标准、高校教师数字能力框架,建立分类分级能力体系,为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和教师教育资源开发等提供依据。修订教师专业标准、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将数字素养、智能素养作为核心能力,强化教师培养、培训的前瞻性引领。
2.推进教师数字素养培训全覆盖。教育部制定教师数字素养提升指南,分类指导地方和学校开展教师、中小学书记校长、教师培训者的数字素养培训工作。依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简称“国培计划”)开展教师数字素养培训,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设人工智能、数字素养专题,开展教师校长人工智能专项培训。地方、学校要制定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工作方案,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品牌研修活动,创新培训组织机制与模式,推动教师立足真实场景开展数字化实践创新,通过多种方式实现教师数字素养培训全覆盖。
3.持续开展教师数字素养测评。教育部研究制定教师数字素养评价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开展教师数字素养测评。构建完善教师数字素养画像和区域教师数字素养发展指数,并进行持续跟踪评估,定期发布测评报告,推动地方不断完善动态发展的教师数字素养提升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汇聚教师发展大数据,探索数据驱动的教师数字素养提升路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教师数字素养》(JY/T0646-2022)中,教师数字素养包括数字化意识、数字技术知识与技能、数字化应用、数字社会责任、专业发展五个一级维度,每个一级维度下,又包含若干二级维度、三级维度和具体描述。
《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川府发〔2020〕14号)要求,将数字素养纳入教师考核体系,推动“人工智能+教育”落地。
【评估要点】
(1)系统梳理并细化教师的专业核心能力点、职业发展规划及保障。
(2)将《教师数字素养》标准落实到专任教师的培训和评价。
5实习实训
5.1实训条件
观测点25:校内实训设备、实训工位满足实践教学要求,实训经费有保障;主要专业(群)建有基于企业真实生产环境和标准的实训基地;设施设备管理规范,利用率高。
【指标解读】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教职成〔2022〕5号)强调,职业学校要按照达标要求,配齐配足实训设施,加快设备更新和管理,提高校内校企实训基地利用率。
教育部发布《职业院校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职业学校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给出各专业的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
【评估要点】
(1)实训条件有保障。校内实训设备和实训工位满足实践教学需求,有实训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实训经费及时、有效投入。
(2)主要专业(群)与行业企业共建实训基地,建有基于企业真实生产环境和标准的实训基地。
(3)设施设备管理规范。实训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健全,执行到位,设施设备运维良好,利用率高。
观测点26:与合作企业建有相对稳定、满足教学需求的校外实训基地且有效使用,能够体现企业真实生产场景,建立动态更新机制。
【指标解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提出,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健全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鼓励以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吸引优势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支持各地依托学校建设行业或区域性实训基地,带动中小微企业参与校企合作。
【评估要点】
(1)各专业(群)与行业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建有数量充足的校外实训基地。
(2)根据合作企业情况与专业调整动态更新校外实训基地,校外实训基地用途明确,能够向师生提供企业真实生产场景,能够满足专业教学要求。
5.2岗位实习
观测点27:实习岗位、实习内容符合职业能力培养要求,将劳动教育、社会实践纳入实习内容。
【指标解读】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明确,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
【评估要点】
(1)实习岗位和实习内容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能够支撑职业能力培养要求的达成。
(2)将劳动教育、社会实践纳入实习内容。
观测点28:严格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实习岗位与专业匹配度高,依法依规保障学生权益。
【指标解读】
教育部等八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四川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川教〔2024〕28号)对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评估要点】
(1)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四川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各项要求,有效开展岗位实习的组织、管理、考核、保障等各项工作,依法保障学生权益。
(2)近3年,经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认定的岗位实习违规行为,则本观测点评估结论为C(“未达成”)。
5.3安全教育
观测点29:开展学生安全知识、劳动保护、劳动纪律教育,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运行和管理规范。
【指标解读】
教育部等八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提出,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实习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人格权保护等有关规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教育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川教〔2017〕122号)提出,健全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将安全教育与生命教育、法治教育、德育教育、心理健康有机融合,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着力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防护能力。通过课堂教育、实践活动、体验教育、网络教育、家校共育等多种形式,不断丰富和完善安全教育内容。
【评估要点】
(1)全面加强安全教育、劳动保护、劳动纪律教育,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
(2)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运行和管理规范。
6创新发展
6.1改革创新举措
观测点30:学校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方面,体现学校的发展类型定位,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区域发展,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协同国际合作机制等方面的创新项目与举措。
【评估要点】
学校在体制机制创新、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教育数字化发展、国际合作等方面的重大改革举措与成效,在全省乃至全国职业学校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7一票否决项
受理或评估过程中,评估学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暂停评估工作。
重大意识形态事件或安全责任事故、严重师德失范事件、买卖生源、教育乱收费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违规或造成社会重大负面影响。
(2)评估中弄虚作假,自评材料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