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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院级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7年10月23 16:20:09     来源: 本站编辑    作者: 管理员   

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2018年院级科研项目申报的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办学实力,提升学院整体科研水平,激发教职工的科研工作积极性,根据学院年度科研工作安排,决定于10月启动2018年院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适应需求、面向人人,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围绕职业教育的各个重点领域,加强研究,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二、选题范围

申请人要结合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坚持“两大规划、三大改革、三大学院、四大专业群”建设的总体布局,紧密围绕德育首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优良品德和诚信敬业的职业道德;着重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二级管理改革,全力提升教学质量改革;深化双创改革,强化思政教育建设,全面增强学院发展内涵,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成都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做出新贡献开展课题研究。申请人可以从《“十三五”科研项目指南》(附件1)中选题研究,也可根据指南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拟选题。

三、申报要求

1.本年度院级科研项目鼓励行政处室和各教学单位积极申报,各部门应高度重视课题申报工作,组织教职工学习、讨论、确定研究方向,指导项目负责人撰写《立项申请书》(附件2)。

2.选题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研究方向和研究范围,突出研究重点,重视学科交叉与协同创新,应注重聚焦现实问题、力求落实到实处,并以小见大。学院优先支持与企业合作研发的项目。

3.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在职教师。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必须切实承担相关的实质性研究工作,责任落实人头。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6人(含负责人)。

4.为确保研究质量、提高研究效率,主研人员的前3(含项目负责人)每人限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所承担的项目中有延期结题者,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5.项目研究应在12年内完成,原则上不能超过3年。

6.申报人须认真、如实填写申报书。凡在申报过程中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对该项目的研究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7.其余未尽事宜请参照《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管理办法》(成工贸院发〔201758号)。

四、材料报送及截止日期

1.申报人按《立项申请书》相关要求认真填写,报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2.项目申报以部门为单位,所有申报项目须经部门审查汇总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汇总表模板见附件3

3.教务处接收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26,逾期不予受理。

五、立项审批

1.所有申报项目须由个人申报、部门审查、教务处资格初审、校外专家评审、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评审、公示,报送学院批准通过后立项。

2.项目立项以学院正式下发的文头文件和立项通知书为准,请各项目负责人妥善管理立项文件。

 

附件:1.“十三五”科研项目指南

2.科研项目申请书

3.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17年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