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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第二批高等学校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7年05月22 16:20:05     来源: 本站编辑    作者: 管理员   

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第二批高等学校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高等学校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2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面向全院各教学单位组织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要求

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分为学科专业类课程和通识素质类课程两类,以学科专业类课程为主。 

(一)学科专业类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立足学科专业实际,基于学科专业背景,产学研结合开发、开设具有行业特点的创新创业教育类学科专业课程(含实践课程),如与创新创业和就业密切相关的专业课程、学科前沿课程、研究方法课程和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创新课程、实践活动课程等,将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入专业教育。 

(二)通识素质类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根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大学生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素质,并与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教育、校园文化活动、就业指导服务等有机衔接,开发、开设面向全体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类通识素质课程(含实践课程),着力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学生创新创业动力。 

高职高专院校获批立项的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纳入四川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二、申报程序及方式 

项目主持人要求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相关教学经验的教授担任。 

(二)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采取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审定的办法产生。各教学单位初审,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学院审定,择优申报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2门。 

(三)各教学单位推荐课程的相关申报资料和教学资源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6554号)(附件)要求执行,并将推荐课程的相关申报资料和教学资源应提交到教务处。 

三、申报名额及时间 

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分年度立项建设。各教学单位结合本专业实际申报1-2项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或通识素质类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申报截止时间为531日。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项目申报书(附件1,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联系人:江辉邮箱:1970810843@qq.com电话:61835038

特此通知。 


附件1-四川省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2-四川省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成都工贸职业技师学院

教务处

2017年522